浙江省建設廳負責對全省二級注冊建造師繼續教育工作的監督、指導和管理,日常工作由浙江省建造師執業資格注冊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省注冊辦)具體負責組織實施。
一、培訓對象
1、注冊有效期屆滿前的各專業二級注冊建造師(含臨時)。
2、取得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逾期三年未申請注冊的人員。
二、培訓專業
二級注冊建造師繼續教育分為六個專業,分別為: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機電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電工程、礦業工程。
三、培訓內容
每個專業二級注冊建造師繼續教育內容分為必修課和選修課。
四、培訓學時
二級注冊建造師在注冊有效期內須完成120學時的繼續教育,其中60學時為必修課、60學時為選修課。必修課60學時采用集中面授方式進行,選修課可采用實務操作、考察交流、網絡教育及自學等方式進行,并適時組織專題講座及現場答疑。
注冊兩個及以上專業的,主項專業按上述學時規定參加繼續教育,每增加一個注冊專業還應當參加該專業60學時的繼續教育,其中必修課30學時,選修課30學時。
五、培訓單位
參加培訓人員應在企業注冊所在地,按省建設廳公布的二級注冊建造師繼續教育培訓單位名單,選擇培訓單位。
目前,建筑工程專業在企業注冊所在地選擇培訓單位培訓。市政工程專業由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干部學校、浙江建設職業技術學院培訓。機電工程專業由浙江建設職業技術學院培訓。公路工程專業由浙江省交通干部學校培訓。水利水電工程專業由浙江水利水電?茖W校培訓。
在本省行政區域范圍內企業所在地外擔任項目負責人的專業二級注冊建造師,報企業注冊所在地及工程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后,可在工程所在地培訓單位接受繼續教育培訓。對在省建設廳或省建管局設省外辦事處的省市工作的二級建造師繼續教育,浙江省建設廳將根據需要適時開展送教服務。
七、報名方法及有關事項
1.參加培訓人員應根據所處地區及專業情況,填寫《浙江省二級注冊建造師繼續教育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選擇培訓單位報名參加繼續教育培訓。企業集中報名的,還需填寫《浙江省二級注冊建造師繼續教育報名匯總表》,并上報培訓單位。
2.培訓單位應及時告知培訓人員培訓時間和地點,參加培訓人員也應隨時關注培訓單位通知。企業集中報名的,其管理人員應及時將培訓時間和地點通知所屬人員。已報名但未收到培訓信息的等待下期通知。
3.注冊兩個及以上專業的二級建造師應先參加主項專業的繼續教育,并經培訓合格后方可報名增項專業的繼續教育。
4.為保證培訓質量,各培訓單位每專業、每批次培訓人數不得超過150人,報名人數較多時應分批次進行,并及時告知相關人員。
5.參訓人員接到培訓通知后,須攜帶身份證、二級注冊建造師資格證書復印件、報名表、培訓費和相關學習資料,按時到指定培訓地點報到,根據教學計劃參加繼續教育培訓。
八、收費標準
各培訓單位培訓費一般不得超過10元/學時,具體收費標準可由各培訓單位根據當地實際情況測算后,報當地物價部門備案審核。培訓期間食宿費用自理,教材費按實另行收取。教材由各培訓單位按需求到省注冊辦統一購買。
九、其他事項
1.各培訓單位授課教師需經師資培訓后,取得《浙江省二級注冊建造師師資培訓合格證書》,并經省注冊辦備案后,方可承擔有關課程的授課任務。
2.培訓結束后,由各培訓單位組織考核?己送ㄟ^的人員,由培訓單位將名單報省注冊辦審核確認后,發放統一的《浙江省二級注冊建造師繼續教育證書》,作為申請初始注冊、延續注冊、增項注冊和重新注冊的依據。